编者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一个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必然同时要求畅通的入口关和出口关。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是注册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完善“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市场生态的重要路径,是化解上市公司存量风险,对严重失信主体保持“零容忍”的重要制度安排,对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循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为帮助投资者更好理解注册制下退市规则,资本市场学院特别推出注册制下退市知识问答,本期介绍深交所关于强制退市相关内容。
引发公司在深交所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我们已详细地介绍了上交所强制退市相关情形,其规定与深交所基本相同,因此,本期我们主要介绍及归纳深交所全面优化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之重点问题。
一、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优化体现在哪些方面?
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组合型退市指标,替代净利润为负值和营业收入低于10000万的单一指标。
此处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防止公司通过“造收入”规避退市标准。
新增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财务造假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明确各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之间全面交叉适用,加大劣质公司出清力度:
1.对上市公司因触及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审计意见等任一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在次一年仍触及前述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因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公司,次一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也将终止上市。
二、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将“股票面值”改为“1元”。
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指标。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新增哪些指标?
新增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指标。
新增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对年报或半年报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指标。
四、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有哪些方面的优化?
新增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量化指标,从净利润、利润总额和资产三方面明确具体标准。加大对重大违法公司的打击力度。
资料来源:深交所投教